一、学校全称:西华师范大学
二、学校地址: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
邮编:637000
三、联系方式:
咨询电话:0817-2568373 2568273
学校网址:www.cwnu.edu.cn 或 www.cwnu.cn
E-mail:cwnuzb@cwnu.edu.cn
四、办学性质及层次:公办、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
五、录取规则:
1、录取工作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,所有招生层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;
2、按教育部要求,实行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体制,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,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;
3、外语语种要求:无外语语种限制;
4、男女比例:无男女比例限制;
5、无单科限制分;
6、身体要求:根据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音乐学、美术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.60米,女生身高不低于1.50 米;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.70米,女生身高不低于1.60米;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.70米,女生身高不低于1.60米;所有艺术类专业限制色盲、色弱考生。
7、录取办法:
在文化、专业成绩达到各省控制分数线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、体检、面试合格的情况下,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、德智体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。在进档考生中,其录取办法为:
(1) 凡报考我校音乐学、舞蹈学专业,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;
(2) 凡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,按综合成绩总分(换算成百分制,专业成绩占50%,文化成绩占50%)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;凡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,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;
(3)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,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。
8、录取方式:
(1)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录取,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,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,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;
(2)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录取的考生,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;当某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,服从专业调剂的,将其调录到未录取满计划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的,将予以退档;
(3)美术类专业设置专业级差分,原则上不超过5分;
(4)进档考生中,专业单科成绩各省第一名者优先录取。
六、录取结果公布:通过各省招办和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。
七、奖学金设置情况:
设有专业奖学金、国家及省奖学金、福慧奖学金、燃灯奖学金、金城奖学金、金叶奖学金、烛光奖学金、校友奖学金等十余种。
八、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办法:
设立勤工助学岗位、临时困难补助、协助向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等。
九、为了保证新生质量,入学后,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,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,一律取消入学资格,退回原地区、原单位。
十、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,符合《西华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》,达到毕业条件的,学校颁发“毕业证书”,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;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,学校颁发“学士学位证书”,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。